附件1
2016年9月底健在并享受生活定补的
革命“五老”人员人数情况统计表
县(市、区)老区工作机构(盖章)
一、基本情况 | |
2016年9月底健在并享受生活定补的革命“五老”人数: 人;2016年革命“五老”人员实际生活定补标准: 元/人.月。 | |
2016年革命“五老”人员医疗补助 元/人.年,其中门诊补助 元/人.年,纳入医疗统筹 元/人.年。 | |
2016年9月底革命“五老”遗偶人数: 人,当地生活定补: 元/人.月。 | |
填表单位 意见 |
领导签字: 经办: 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 |
同级财政部门意见 |
(单位盖章) 年 月 日 |
设区市老区工作机构意见 |
领导签字: (单位盖章) 填表时间: 年 月 日 |
注:1、2016年9月底健在革命“五老”人数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。
2、本表一式三份,县(市、区)于2016年10月12日前上报设区市,设
区市老区工作机构审核汇总后,将县(市、区)上报的表和设区市
汇总表(附件2)各一式二份于2016年10月18日前上报省厅。